长城网保定1月9日电(李艮春)保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:接受李谦辞去保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,接受曹宇辞去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(挂职)职务的请求,并报保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。
日前,河北省委决定:李谦同志任衡水市委委员、常委、书记。
李谦,男,汉族,1960年3月生,河北晋州人,1983年5月入党,1976年3月参加工作,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。曾任石家庄地委办公室副处级资料员,赵县县委常委、副县长,石家庄市郊区区委常委、副区长,郊区区委副书记、区长,新乐市委书记,石家庄市郊区区委书记,裕华区委书记,保定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,保定市委常委、副市长(分工政府常务工作),保定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等职务,2010年1月任保定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。是八届省委委员。
曹宇,男,汉族,1963年11月生,山东蓬莱人,1984年12月入党,1985年8月参加工作,在职研究生学历,经济学博士学位。曾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科员、正处级秘书、处长,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助理政务专员(副局级),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政务专员(正局级),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政务专员兼副局长(正局级),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巡视员兼副局长,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局长,挂任保定市委委员、常委、副市长(时间一年)。